产品认购:
1.认购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间(或称认购期):自基金份额起始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起始发售日期由基金管理人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之一发布通知,即视为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认购对象 本基金仅向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合格投资者包括“普通合格投资者”和“特殊合格投资者”。
“普通合格投资者”为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特殊合格投资者”包括下列投资者: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3.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1.00%
4.认购起点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不含认购费用),每次追加认购的金额应当不少于10万元且为10万元的整数倍(不含认购费用)。
5. 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必须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合同,全额缴纳认购款项,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
6.认购资金交付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账号:699792711000749
账户名称:汇利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专户
大额支付号:305100001016
产品赎回
1.赎回开放时间
基金成立日(含)起的6个月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临时开放日除外),但每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可以接受申购申请。封闭期满后每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申购和赎回。
2.赎回所需材料
(1)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产品时提供的银行卡复印件
(3)赎回申请书 |